执法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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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 |
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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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对象 |
开发区翡丽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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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内容 |
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12日我办在巡查中发现,开发区翡丽便利店擅自在公共场地堆放杂物。 |
处罚依据 |
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其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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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决定(结果)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贰佰元整。 |
处罚时间 |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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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3〕第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