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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3〕第1-9号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

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执法对象

沧州明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2023年11月19日我办在巡查中发现,在开发区风望路,沧州明程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处罚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其处罚。

执法决定(结果)

处罚结果

处罚款贰仟元整。

处罚时间

二〇二十一二十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3〕第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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