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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3〕第1-10号

发布日期:2023-12-15   来源:

执法类别

行政处罚

执法机关

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

执法对象

河北大昕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执法内容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2日我办在巡查中发现,在开发区浅水湾小区门前便道,河北大昕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批准手续进行网线铺设施工

处罚依据

其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给予其处罚。

执法决定(结果)

处罚结果

处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时间

二〇二十二十三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沧开执办〕城简罚决字〔2023〕第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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