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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信易+医疗”守信激励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守信激励机制建设力度,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进一步贯彻落实沧州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推出“信易+医疗”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形成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要求,实行便民、优惠的奖励措施,提升守信市民的信用获得感,以点带面,引导全社会树立信用意识,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试点对象

全区范围内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区级及以上受表彰的“沧州好人”、“开发区好人”、被政府机关各部门评选的诚信先进典型、优秀志愿者。

三、实施机构

沧州经济开发区兴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工作内容

(一)门诊陪诊服务

来院就诊检查时,对确有需要的依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志愿者或导医人员为其全程提供陪检服务。

(二)轮椅、平车借用

在就诊过程中,如使用轮椅、平车,可以仅提供本人或家属签署名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不需缴纳押金。

(三)上门服务

为不方便的诚信主体上门提供诊疗和护理工作,抽血、换药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抓好工作措施落实,结合本机构实际要求,积极探索守信激励政策。

(二)信用名单人员就诊时应当提供有关身份证明,以便提供服务科室查对其信用信息。

(三)“信易+医疗”特色诊疗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可持续的服务工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后信用便民服务工作的重点,持续抓好“信易+医疗”工作的推进、落实和执行。

(四)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梳理“信易+医疗”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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