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京津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开发区老京味餐饮服务店等2家符合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作坊小餐饮注销条件,准予注销。沧州康纳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符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条件,准予备案。李传海等2人符合食品小摊点备案延续条件准予延续。沧州国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沧州经济开发区分店符合药品经营许可变更条件,准予变更。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开云手机在线登录入口(中国)有限公司。
附件: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食品药品企业许可情况汇总表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