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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执法项目类别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处罚类决定 |
一、情节复杂的案件。即1、违法当事人难以确定;2、违法行为是否超越法定追诉时效难以认定;3、违法事实难以认定。 二、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处罚的。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处罚,没收、吊销许可证(照)和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行政处罚。 三、上级领导交办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
《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
行政执法机构 |
案件调查执法文书、相关证据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程序是否规范;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四)证据是否充分合法; (五)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六)裁量是否得当; (七)说理是否充分; (八)执法是否越权; (九)文书是否规范; (十)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一)需要进行审核的其他内容。 |
2 |
行政强制类决定 |
拟做出查封、扣押相对人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行政强制决定,财物价值达1万元以上的 |
《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 |
行政执法机构 |
案件情况报告《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草拟稿)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程序是否规范;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四)证据是否充分合法; (五)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六)裁量是否得当; (七)说理是否充分; (八)执法是否越权; (九)文书是否规范; (十)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一)需要进行审核的其他内容。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
行政执法机构 |
案件执行情况报告,《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催告通知书》 |
(一)是否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是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承办部门是否采纳。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四)是否按规定审批; (五)是否将罚没款滞纳金一并强制执行。 |